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5年01月12日 文章点击数:3879
各有关单位:
为整合全省从事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力量,加快老区发展研究步伐,推动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根据《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章程》和《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审核备案,决定编制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度研究项目指南,并自2015年3月25日起启动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度研究项目指南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四川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四川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特色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为重点,以推动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宗旨,准确把握老区开发、扶持政策和发展实践的基本趋势和基本需求,组织科研力量开展研究。
二、本年度项目指南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三个类别。三个类别的项目立项,均由学术委员会根据项目申报书对项目立项论证的充分性、科学性、创新性等要素进行审核,经投票表决确定。
三、项目指南体现战略性、宏观性、导向性和指导性,项目申报者可进行若干向度和深层次挖掘、延伸。项目申报者可根据《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度研究项目指南》所列项目选报项目,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研究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本年度立项项目要求在1-3年内完成。
四、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已获得四川省社科联规划立项、四川省教育厅(含相同级别的基地项目或市级项目)及校级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相同项目申报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项目。
五、请各有关单位加强对本年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管理和指导,既积极鼓励,又严格把关,依据《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人的信誉、申报书填写内容、前期研究成果、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项目质量。
六、申报项目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盖章后,汇总报送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七、项目申报所需《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度研究项目指南》、《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项目申报书》、《研究项目汇总表》等材料从附件下载。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论证活页3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申报表(由组织申报单位统一汇总上报);本单位《研究项目汇总表》1份。所有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
八、本年度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从2015年3月25日起至2015年4月2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九、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行政楼5020办公室,邮政编码:635000,联系人:孙杰、陈显川,联系电话:(办) 0818-2790071;(陈)13350901659。电子邮箱:lqyj2010@163.com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日